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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河流域黑臭水体综合整治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12/14    浏览次数:次    发布人:民建新乡市委
作者:

 牧野区环保局局长 崔文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已上升到国家战略目标。黄河流域新乡段全长170公里,我市有12条河(段)属于黄河流域,如文岩渠、天然渠等。长期以来,由于部分支流无系统性的规划,淤积萎缩严重,再加上我市产业结构偏重偏粗,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水资源极度匮乏等原因导致黄河流域水质考核时仍为轻度污染,部分支流水质为劣类,甚至列入黑臭水体。因此我市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成各级人民政府改善城市、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自2018年我市黑臭水体实施方案出台以来,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然而黑臭水体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目前仍存在以下问题:

1、近年来,随着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及污水管网接通,部分农村污水能够经过污水处理厂(站)处理后达标排放,但仍存在部分农村污雨水管网至今没有合理规划建设或根本没有纳入建设议事日程,与城乡建设严重不同步,同时现的排水管网管径较小,堵塞严重,排水系统根本不能满足发展需求,排水系统严重滞后。有的污水管道系统虽已建成,但却未有效贯通入厂处理,有的还临时接入雨水系统或直接入河。如我市近郊部分行政村未进行污水管网改造,废水无排放去向,通过渗坑、沟渠直接排放,长期积存易形成黑臭水体。

2、我市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养殖场粪便污水配套设施存在严重的缺失,再加上农村畜禽养殖散养户居多,规模较小,分布散乱,粪便多露天堆存,堆放散乱,无任何“三防措施”,且未进行雨污分流,多采用渗坑排放,往往污水横流,长期积存易形成黑臭水体。

3、经过多年的建设和改造,我市主城区污水管网基本上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但是由于分流制改造工作的复杂性,老城区部分区域仍然存在雨污水管道错接、混接现象,汛期时经常性出现部分地段严重水涝部分雨水会长期积存在排放沟内、雨水管网、提升泵站内或未完全填埋的沟渠形成黑臭水体,因防汛需要,会将积存的黑臭废水直接排放入水体。

4、黑臭在水里,问题在岸虽然近年来我市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河道两侧垃圾进行清理,对水体进行清捞、养护,但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现象屡禁不止,长期风吹雨淋进入水体,加之我市年均降水量偏少,河道水量小,水体流动性差,长期积存易形成黑臭水体。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召开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需加快推进我市黄河流域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我市水生态环境资源承载力。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总体思路,建议:

1、持续深入排查全境域黑臭水体,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尤其是较为隐蔽的封闭沟渠。对已基本完成整治工作的,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效果,定期进行水质监测,避免出现返黑返臭现象。

2、全面推进建成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对河师大泵站、新辉泵站等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及自动化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减少溢流排放污水;加快推进老旧城区、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雨污分流改造。老城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旧城更新等推进区域整体治理,实现径流污染有效消减,达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的效果。

3、按照“宜建则建、宜通则通”的原则,继续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建设。同时要对已建成投运的农村污水处理站存在的选址不合理、运行条件差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评价,该并的并,该撤的撤。统筹考虑城郊周边乡村污水尽可能经污水管道集中收集后,统一接入邻近的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避免以往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运行后出现的“晒太阳”工程。

4、生态环境部门和农业部门要联手制定我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散养户规范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南。确保全市70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2000多家散养户建成粪便污水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切实提高粪污处置综合配套率、综合利用率,彻底消除畜禽养殖业带来的黑臭水体污染隐患。

5、加快推进河长+检察长责任制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协同领导、联动协作、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和警示教育等制度,对一批重大案情、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问题线索挂牌督办,促进各级河长和责任单位履职尽责,为河长制的有效落实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